仓库服毒身亡被定为工伤 单位不服状告劳动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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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1:2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保管员在仓库服毒身亡,后被认定为工伤。他的死令人疑惑,他的工伤认定令公司不解。曾经患有精神病的他,事发时是否旧病复发?这个谜引发了一场官司,劳动局坐上了被告席。 2004年10月12日凌晨3点多,上海梅山集团南京冷轧板有限公司职工吉大军突然在其工作的仓库内喝农药死了。发现吉大军尸体后,公司第一时间报警。经勘查,警方排除了他
吉大军为什么要自杀?家属认为,吉大军虽是“自杀”,但另有他因:吉大军有精神病史,事发当天他是旧病复发,从而误喝了农药,不幸身亡。 据悉,吉大军是公司的仓库保管员,因公司内有花园,平时绿化杀虫所用的农药就存放在仓库内。 2004年10月20日,南京冷轧板有限公司两次派人到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局)咨询:吉大军的死亡是否构成工伤?而得到的答复是:不构成工伤。但随后公司却意外收到了吉大军的工伤认定书。 原来,2004年11月,吉大军的家属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2005年10月31日,劳动局作出“吉大军的死亡构成工伤”的认定。因不服,冷轧板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8日向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起行政复议。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认为,吉大军工作时处于精神病复发期间,其自服农药致死行为系无意识行为,故于2006年2月13日作出了“维持工伤认定”的行政行为。冷轧板有限公司不服,向白下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劳动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庭审中,劳动局提交了一份病历,证明吉大军曾患精神病。而事发当天,他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精神病复发,在行为不受控制的情况下,喝农药死亡。 对此,冷轧板有限公司则认为,根据病历记录,吉大军最后一次就诊是1998年,至今已时隔7年。而根据吉大军事发当天和之前工作的状态看,他一切正常,在“十·一”期间还曾主动要求加班。所以,根本不存在无意识误喝农药的情况。而是自杀身亡,不能构成工伤。 庭上,冷轧板有限公司还指出,他们多次前往劳动局,咨询吉大军之死是否构成工伤,可得到的答复均是“不构成”。对此说法,劳动局予以否认,而冷轧板有限公司也没能提供书面证据。 法庭将择日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文中人物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