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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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1:5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武汉4月13日消息(记者夏大成、王志刚) 12日武汉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了全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政策,确保年内“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1人上岗。 武汉市确定的“零就业”家庭概念为:“零就业”家庭是指同一城镇户口家庭成员中,无人处于就业状态,且家庭生活仅靠政府或企业发放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的家庭。武汉市把“零就业”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武汉市将在每户“零就业”家庭将确定1人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劳动保障部门将给其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并注明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对象。该对象在享受国家、省、市相关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用人单位录用享受社保补贴、个人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就业后延长领取低保金时间等优惠政策。 即日起,全市社区将陆续对辖区“零就业”家庭进行公示,并登记造册,建档建卡。各城区将组织动员各类机关及其干部职工一对一结对帮扶“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机构在免费为“零就业”家庭提供职业介绍的同时,对工作不挑不拣的援助对象,承诺10个工作日内推荐就业。 武汉市市长助理孙亚与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落实就业援助目标责任书,并责成各级政府一定要在4月底前摸清全市“零就业”家庭的状况,确保这件实事落实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