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债主拘禁后跳楼自杀 昨天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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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2:06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欠钱不还,被债主拘禁5天,留下3封遗书后,跳楼自杀。日前,雨花检方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参与逼债的6名嫌犯提起公诉。随后,死者家属又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昨天,雨花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该案中死者名叫郑前衡(化名)。检方指控,为索债,去年12月13日晚9时许,安徽籍青年刘某伙同余某、赵某、和某,将郑前衡挟持至本市升州路一家大酒店逼债。
当月18日中午,郑前衡分别给其亲属留下3封遗书后,跳楼自杀。这3封遗书,没有涉及他在被非法拘禁期间,是否遭到威逼、打骂。除交待有关后事外,郑前衡在其中一封遗书中还特地说明,他的死是自杀,非他杀。死后,将他有用器官捐献出去,报答社会,因为他对不起有关债权人。 郑前衡死后,刘某、余某等6人,被雨花台警方先后缉拿归案。上月15日,雨花台检方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这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郑前衡家属也同时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要求这6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23万余元。 庭审时,刘某的辩护律师称,“软禁”郑前衡实属无奈之举,因为他总是不肯还钱。中途换酒店,也是郑前衡提出来的,因为他欠的外债太多,担心总呆在一个酒店,其他债主知道,会一起来逼债的。“软禁”郑前衡期间,刘某等人没有威逼、打骂、虐待郑,而是一直好言相劝,更没想到他会自杀。郑前衡的3封遗书,也没说他是被逼自杀,而在一定程度上是在为刘某等人“开脱”。也就是说,郑前衡的死,跟“软禁”没有任何关系。但现在他死了,可以给其家人一定的赔偿。另5名被告人也表达了和刘某相同的意思。 郑前衡自杀与非法拘禁之间,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庭审中,因控辩双方分歧大,法院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再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