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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架人乘人之危盗窃钱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3:50 金豹网-锦州晚报

  近日,古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行窃是因到邻居家劝架而临时起意,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单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并追缴剩余赃款。

  被告人胡某和前妻离婚后,与儿子生活在一起,生活拮据。2005年7月的一天晚上9点多钟,胡某和女友在家中听见隔壁邻居小梅夫妇吵架,而且争吵得很凶,便过去劝架。到了小梅家门口,正赶上他们夫妇一边吵着一边都离开了家,胡某的女友便追了出去。这时,
胡见小梅家的门开着,便走了进去,看见孩子正趴在床上哭,上前去哄劝。在胡某边劝边去关电视的时候,发现电视机旁有一个女式白色皮包,包链开着,里面有一沓人民币,顿生歹意,趁孩子不备将钱装在自己的衣兜里,离开小梅家。事后,小梅的丈夫回来发现妻子包里的钱不见了,询问了孩子方知,在他们夫妻俩走后只有邻居胡某来过,便怀疑是胡所为,随即到公安机关报警。案发后,胡离家去了外地。后在其女友的劝说和与小梅夫妇的商谈下,胡通过其女友退还给小梅夫妇1000元钱。事有巧合,8月的一天,胡某因与儿子生气便和女友到附近的一家旅馆过夜,没想到赶上警察检查,发现两人年龄相差得很大,便对二人例行询问,通过详细盘问,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捉拿归案。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能够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酌定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胡某单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并追缴剩余赃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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