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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管兼卖米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6:32 深圳晚报

  小区物管兼卖米油

  业主意见不一主管部门称不合适

  本报记者周茹摄影报道日前,梅林某小区保安值班亭窗口上相继出现通知称,业主通过管理处购买大米和食用油可享受优惠价,服务期为一周。对于管理处的做法,业主意见
不一,而保安也有话要说。

  “凭业主卡以56元的价格享受到10KG正宗泰国香米,每户限购5袋。”昨天,业主张小姐中午下班回家时看到了这个宣传广告。因为前不久,她刚在管理处买了一桶油,感觉不错,所以觉得这种服务方式很好。“我只求方便、便宜。即使是管理处是帮厂家促销也没什么,在商言商,各取所需,人家也要赚钱。”

  但有部分业主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商店要有工商执照才能卖食品,管理处卖米卖油如何能保证食品安全?如果联系超市或者食品供应商直接上门服务,以优惠的价格卖给业主,我们可以更放心。”一位保安还暗地里向记者诉苦说,上次卖油的时候,管理处要求每个保安必须推销3桶油,否则要扣奖金,大伙努力完成了任务。可没过几天又要卖米,他个人感觉这事超出了保安的工作范围。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称,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相关规定,但管理处这么做不合适,属于超范围经营。居民如有意见,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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