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用变造的错版5角诈骗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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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3:4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王悦) 利用“错版”5角人民币诈骗1.5万元,杨某和姜某被公诉机关诉至法院。昨天,丰台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杨某和姜某有期徒刑1年和拘役5个月,并各处罚金。 “错版”人民币因比较稀少,在社会上有时能炒出天价。检察机关指控称,2005年11月16日11时许,杨某伙同他人在通州一烟酒茶超市内,用变造的“错版”5角人民币设置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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