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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斗歹徒牺牲后停尸年余 家属索赔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9:29 金羊网-新快报

  本报讯 (记者 尹辉) 擒贼遇刺牺牲已一年多,但烈士吴炳军的尸体仍在茂名市殡仪馆冰冻着,为他讨说法四处奔波的家属也屡屡碰壁,最后不得不走上诉讼的道路。前日上午,其家属状告电白县公安局提出200余万元赔偿的官司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赤手空拳斗歹徒遇刺

  去年1月17日晚8时许,电白县沙琅镇治安联防队第三组组长吴炳军与两位同事驾摩托车巡逻时,发现一中年男人牵着一头大水牛行走。“这么晚还牵着牛在公路上走?”吴炳军觉得蹊跷,上前一问话那人便露出破绽。

  随后该男子撒腿逃跑,吴炳军率先跟上进行追捕。当吴炳军追上该男子时,该男子突然抽出一把刀刺向吴炳军,手无寸铁的吴炳军捡起一根木薯梗与其对抗,最终被利刃刺穿了他的左下腹。

  当晚9时,吴炳军光荣牺牲,年仅25岁。7天后,歹徒黄昌儒在

东莞被抓获,后被判处死刑。去年9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追认吴炳军为革命烈士。

  烈士家庭陷入困境

  吴炳军牺牲后,留下近80岁高龄的老父和结婚一年多已怀孕7个多月的妻子,他们的生活一下子失去了顶梁柱。由于吴炳军所在的沙琅派出所没给他购买保险,吴炳军得不到任何赔偿。在妻子官菊梅的一再坚持下,女儿小茵在吴炳军去世两个月后出世。“他是我们家的英雄,我要让我的孩子为有这样的父亲而骄傲!”然而,现实的生活却是残酷的,每个月工资仅几百元的官菊梅不仅要哺育刚出生的孩子,还要照顾八十高龄的公公。

  “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就找派出所资助我们的生活,毕竟,他生前是在派出所工作。”据介绍,如果遭遇同样情况时,电白县公安系统的人员可以一次性得到工亡抚恤金近21万元。但电白县公安局以“其不是电白县公安局的在编在册人员”为由,拒绝为吴的家属支付工亡抚恤金。双方为此僵持不下,吴炳军的善后工作一直没有开展,至今,吴炳军的尸体已在殡仪馆冷冻了一年多。

  去年12月14日,吴炳军家属将电白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电白县公安局赔偿死亡赔偿金、抚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200余万元。

  庭审直击

  

  治安员是否为公安机关聘用人员?

  在前日庭审中,辩论焦点集中在吴炳军是否为公安局的聘用人员问题上。

  吴炳军家属及代理律师认为,吴炳军生前是沙琅派出所的一名治安联防队员,其工作证上面盖有沙琅派出所的公章。此外,吴有沙琅派出所的工资条,而电白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更是认定吴炳军与电白县公安局存在劳动关系。

  但电白县公安局拒绝承认吴炳军是其聘用的联防队员。同时他们认为,吴炳军的工资是从全镇筹集的治安联防费中发放,镇政府才是联防队员的聘用单位,而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只是为治安联防队提供业务指导。法庭表示,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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