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因血型鉴定错误身陷强奸冤案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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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9:4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41岁的徐计彬说:“人生有几个15年?因为血型鉴定的错误,我从一名受人尊敬的教师变成了人人唾骂的强奸犯。”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5年前,一名年轻的乡村教师被确定是一起强奸案件的犯罪嫌疑人,15年后,他发现自己的血型与此案法医鉴定的血型不一样。
“血型相同”就被认定强奸 徐计彬,河北曲周县人,1983年高中毕业后,成为本县一所小学的民办教师。1989年,他开始兼任乡总校团委书记,1990年被发展为预备党员,并被评为县模范教师。 1990年,徐计彬居住的村庄发生一起强奸案,罪犯在现场被褥上留下精斑。根据受害人及其女儿指认,徐被确认为嫌疑人。法医化验认定现场所留精斑和徐的血型同为“B型”。检察机关据此以涉嫌入室强奸罪将徐计彬逮捕。1991年,曲周县法院判处徐计彬有期徒刑8年,徐不服,上诉至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中院维持原判。 案件发生后,徐计彬一直坚持“自己被冤枉”,出狱后,他多次向各级法院申诉,并四处寻求法律援助。 15年后再验血居然“B”变“O” 直到徐计彬遇到河北神威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延兵,事情才发生转机。何律师注意到一个细节,本案侦查阶段,警方曾向徐计彬说过,案发现场精斑的血型与他的血型不符,何建议徐计彬重新进行血型鉴定。 2005年12月10日,徐计彬在妻子陪同下到曲周县一家医院验血,化验结果是“O型”。徐又先后在曲周县、邯郸市等多家医院进行血型鉴定,结果均为“O型”。徐计彬委托律师向邯郸中院提出再审,邯郸中院已受理此案,并重新为徐计彬做了法医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