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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无证书摊管得管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9:53 温州都市报

  案件回放:

  近日,市行政执法局黄龙中队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市黄龙住宅区康园路某超市门口的人行道上,摆了个书籍贩卖摊位。经调查,超市曾以促销的名义从有关部门获得临时占道手续,后以每天200元的价格出租给卿某个人经营,而卿某并没有相关的营业执照。

  执法队员以无照经营予以立案,暂扣了当事人的部分书籍。为此,卿某甚是不解:书摊已办理临时占道审批手续,手续上的申请人是有营业执照的。况且,有无营业执照,是由工商部门管理的。

  法律释疑:

  超市虽已经获得该处人行道的临时占道手续,但仅限于其自身使用,而卿某与超市的临时租用协议,因擅自变更使用对象,从而使占道手续失去了法律效力,所以卿某摆设书摊属于违章行为。

  依据《温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六)项的规定,温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所以行政执法局可以对卿某的无证书摊进行管理。赵欣范晓春孔祥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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