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行贿案件可免费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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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0:01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王欢实习记者张鑫实习生王祯)昨日上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正式公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33起行贿犯罪案件登上“行贿黑名单”。 该系统目前可以受理查询的犯罪主要是:检察机关自1997年以来立案侦查的,并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行业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检察机关提供免费查询,并在受理后三日内书面告知以下内容:1.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2.判决的时间和结果;3.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内容。 目前,我省各市均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请求查询不受地域管辖限制。 省检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董文杰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确定上述五大领域作为查询范围,主要是行贿案件在这五个领域中的发案率相对集中。检察机关会根据行贿犯罪的新特点,不断加大查询领域的覆盖面,比如在水利、交通、银监等领域。 董文杰表示,检察机关正在与这五大领域的主管人员进行商讨,准备签订并出台相关文件,使行贿档案能够有力地对行贿人起到震慑和遏制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