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公安局长主动坐上被告席(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0:22 华商网-华商晨报

  

公安局长主动坐上被告席(图)

  被告席上的公安局长(右)■本报记者董南迪摄

  晨报鞍山讯(记者董南迪)“为了体现法律的公正,我必须出庭。”

  因为一个200元罚款引起的行政诉讼案,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局长朱长胜主动坐在了被告席上。

  不服处罚状告公安局

  昨日,鞍山市铁东法院审理了一起状告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案。原告由于身体不适没有出庭,被告席上三名身着警服的民警格外显眼,其中朱长胜局长坐在了有“被告”标志的座位上。

  据悉,2005年11月15日,原告林某发现自己的汽车被刮伤,她认为是杜某开车所致,要求杜某赔偿。杜某没有赔偿,反而对林某进行了殴打。报警后,铁东分局园林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杜某罚款200元。

  对于处罚结果,林某并不满意,她认为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偏袒杜某,于是申请了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维持铁东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林某随即将铁东分局告上法庭。

  公安民警当庭释疑

  法庭上,林某的代理律师分别就执法程序和处罚公正性提出了疑义。铁东分局民警在庭审时给予了答辩:

  由于双方当时陈述事实基本相同,没有必要再次对现场进行勘察;巡警到达现场时已经做过记录,考虑到林某受伤,认为应让其先就医再进一步询问;根据相关规定,警方已经判定林某轻微伤,没有必要再作伤残鉴定,同时杜某没有严重的伤害情节,应按照相关法律从轻处罚。

  “被告局长”向法庭表歉意

  “由于我们工作没做到位,给法庭带来麻烦,我代表铁东分局向法庭表示歉意。”朱长胜说。

  “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案件,公安局一把手出庭更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会增加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审判长王晨说。

  据了解,此次庭审是2003年以来,鞍山市第四个政府职能部门法定代表人出庭接受行政诉讼,也是第一次公安机关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被告出庭。铁东分局治安大队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鞍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方景祥说:“政府职能部门法定代表人出庭接受行政诉讼,对改善本机关工作过程中的程序、方式方法、不作为都将起到积极的意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