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室竟也出租赚钱 大厦业主质疑物管此做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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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0:27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昨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太平南路日月大厦几位业主的投诉电话,反映大厦的物管公司擅自把保安室、监督室、传达室作为门面房出租,变相“创收”,此举严重影响大厦业主们的正常工作。记者实地采访时,物管公司有关人士则态度生硬。 昨天上午,记者在几位业主的指点下发现,日月大厦大厅的左边位置有一排类似于办公室的房间,一扇玻璃门上写有“中山国际旅行社”字样,里面还坐着两个工作人员在办
随后记者采访了日月大厦物业管理公司谢经理,他告诉记者这件事正在协商中,“我们已经接到很多投诉和反映,也正在与大厦内所有的业主沟通商量。”当记者询问“物管公司有没有权力擅自出租房子、是否经过开发商同意”时,谢经理不耐烦地回答说:“物业公司有权处理这间房子,想出租也可以……沟通的结果?过一段时间再说吧。” 就此,记者咨询了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刘秀琴高级律师,刘律师表示,开发商聘请物管公司管理其物业,物管只可行驶管理、监督权,是否具有使用物业权要看双方有否协议规定,“若开发商授权给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开发商暂时借给、同意以及默认给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才有使用权,在此情况下可以将房子出租;若没有则物管无权出租。”刘律师特别强调,如果那几间房是物业管理用房,物业公司就不能将该房子出租给任何业主,无论是否得到授权,“这是起到保障维护作用的职能用房,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商用房。否则,业主可以起诉物管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