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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小灵通 骗得两万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2:12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 通讯员郑昊)利用伪造的身份证,两名男子将他人名下的25个小灵通号码予以过户,获取赃款2.5万余元。日前,本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对这两名男子处以刑罚。

  2004年11月,经营通讯店的王某从原中国网通南马路营业厅一营业员处得知,小灵通用户杜克(化名)名下有多个50元包月的号码,由此产生诈骗之念。随后,王某利用程某
的照片伪造了杜克的身份证,并授意程某冒充杜克与他人办理小灵通过户手续。同年12月5日14时许,程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在红桥区丁字沽网通营业厅将杜克名下的25个50元包月的小灵通号码过户给他人,骗得人民币2.5万余元。后程某分得赃款6000元,其余赃款被王某占有。2005年10月20日,程某落网。当日,在程某的协助下,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归案。其时,所得赃款已被全部挥霍。案件审理中,被告人程某的家属代程某退交赃款6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程某能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属立功,依法可从轻处罚,且程某的亲属代其退交了赃款,应在量刑时予以考虑。由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赃款6000元发还事主,其余赃款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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