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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一次性退保”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5: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有关人士提醒:不宜为小利益放弃长期保障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吴子因、实习生唐志光报道: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不久后在辞职时一次性申领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欲称“退保”)的政策将取消?针对近期社会上这种传言,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昨天郑重澄清:目前国家、广东省并无此类新政策出台,广州农民工一次性退保政策不变。

  有关人士强调,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明确规定,农民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以上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当农民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账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接续或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农民工也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有些农民工考虑到退保时能够一次性拿到一笔资金,因此选择以退保的方式终结养老保险关系。这样做造成以后重新参保时缴费年限又从头算起,结果累计年限总是达不到15年,在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丧失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以致晚年生活没有保障。

  为此,有关人士提醒,农民工在选择接续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还是退保时,一定要慎重考虑,不宜因为眼前的微小利益而放弃长远的终身保障,更不宜放弃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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