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争网络老婆惹出命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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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5:33 重庆晚报 | |||||||||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万州青年崔俊无期徒刑 万州青年崔俊为帮哥们儿争网上老婆,帮忙打架并持刀将另一方伤害致死。近日,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崔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帮忙打架砍死人
2004年9月27日晚11时许,崔俊和熊伟、向超接到好友王知青的电话,让三人带上东西去“弄”一个人。 次日凌晨1时许,崔俊等人随王知青前往位于万州区白岩三支路的倚天网吧旁边,拦住一姓邓的20多岁青年,邓身后的女孩儿便是王的网上老婆。王知青和邓说了几句话后,就打了邓一拳。崔俊见状,抽出杀猪刀朝邓头顶砍一刀,接着又朝其右背连砍两刀,熊伟和向超同时上前殴打对方。邓倒地后,崔俊又用刀朝邓砍了两三刀。案发后,崔俊被公安机关抓获。 网络老婆惹的祸 据法院认定,被害人邓某系万州区红光派出所万二村居民。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爱你的芊芊”的女性网友,两人在网上以夫妻相称。2004年9月27日晚10时,邓在倚天网吧和“爱你的芊芊”一起打传奇游戏。11点多钟,两人和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出去吃烤鱼。在吃烤鱼过程中,王知青来找“爱你的芊芊”,并对邓称“爱你的芊芊”是他以前的网上老婆,要求“爱你的芊芊”跟他回去,未果。 次日凌晨1时许,邓某和“爱你的芊芊”再次回到网吧,一出门便发生了惨剧…… 获重刑并赔21万 崔俊帮忙为朋友争网络老婆,惹下大祸。市二中院以崔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赔偿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抚养费等,共计21万余元。 (黄金华) 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