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警带头践行荣辱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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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7:1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王伟 通讯员沈宫轩)“要求群众做到的,公安民警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公安民警带头不做。”江苏省公安机关把“八荣八耻”作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标准,努力塑造优良警风。 在日前举行的江苏省公安机关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座谈会上,省公安厅厅长黄明要求全体民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自身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做到“五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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