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极刑 杀害“鸭王”凶手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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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11:0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盘锦讯(记者王辉)昨日上午,一声枪响,杀害“东北鸭王”的罪犯郭强结束了他罪恶的生命。 2005年7月24日,号称“东北鸭王”的大洼县清水养禽场场长史维岩在回家途中被杀。同年12月7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洪军(已判刑)与李卫东(已判刑)合伙经营一家鸭场。2005年7月中旬,因史维岩经营养禽场向养鸭户提高了收购价格,影响到陈洪军、李卫东鸭场效益,陈洪军与史维岩发生争吵。之后,陈洪军找到李卫东和郭强帮忙教训史维岩。2005年7月24日18时许,郭强找来高洪奇(已判刑)跟踪驾驶奥迪车的史维岩。21时许,史维岩下车清除路障时,郭强、高洪奇二人上前用携带的砍刀砍击史维岩,致其身中18刀,重伤死亡。二人随后逃离现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