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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中心”为更多弱者讨回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1:43 大连晚报

  “法援中心”为更多弱者讨回公道

  ■本报记者静河

  日前,记者从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2006年第一季度,市法律援助的案件大幅增加,已达到105件,比2005年同期增加32.4%。究其原因,这是因为大连市于2005年11月颁
布实施了《大连市法律援助办法》。该条例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许多过去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弱势者得到了法律援助。

  小陈毕业于沈阳某医药大学,去年4月与我市一家公司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协议约定,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1200元以上,由公司交纳各种保险金。小陈在试用期工作时,发现协议内容没有兑现。她多次与公司领导交涉,但没有结果。她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2006年1月,小陈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认为小陈刚毕业,确实无力支付费用,并且由于该事项是与小陈基本生存条件密切相关的,同意对小陈提供法律援助。仲裁机构经过审理后,帮助小陈讨回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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