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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帮女友还赌债仿冒领导签字侵吞公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2:17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 为给女友还赌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仿冒领导签字侵吞公款67万余元。张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女友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昨天法院判决生效。

  张某是山东某集团公司业务员,2002年11月,张某女友邹某与他人赌球欠下赌债,找到张某要钱。两人商议仿冒公司、部门领导签字,从财务部骗领支票,并由邹某想办法兑
换成现金。一年时间里,张某骗领支票19张,侵吞公司财产共计67.5万余元,全部用于邹某赌球、还债和消费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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