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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父母闹离婚将孩子扔在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2:18 青岛新闻网

  非法同居生下一个可爱的男孩,当两人决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却都不愿抚养孩子,5年前明明(化名)被扔在法院,上周这一幕再次上演。昨天,记者了解到,经过法官劝说,明明的婶婶已经将他领回了家。

  周某和张某都是胶南市某村村民,1995年两人非法同居,周某在外地生下了一个儿子明明。后来因为两人感情不和,周某在2001年向法院提出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诉讼。庭
审过程中,由于双方都不愿抚养明明,他们竟将明明扔在了法院,各自离去。法院缺席判决明明由张某抚养,并将明明送到了张某的姐姐家,而周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80元。

  今年3月27日,张某突然领着孩子找到办案法官,称自己没有接到判决,不该抚养明明,当法官拿出当初已经送达的判决书又重新送达给张某时,张某又以没有收到抚养费为由,拒绝继续抚养明明,并再次将明明扔在法院,一个人离开。经过法官劝说,张某的家人最终将明明领回家。

  岛城律师事务所赵律师介绍,根据我国《婚姻法》,父母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抚养未成年孩子。法院将明明判给父亲抚养,在对方不肯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明明父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能因为对方不履行义务而做出过激举动,否则情节严重可构成遗弃罪,受到法律制裁。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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