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借辅导功课为名强奸13岁女生获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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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4:39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石峻峰)班主任借辅导功课和毕业后帮找工作为名,强奸13岁的初二女学生。日前,黔江某镇中学的班主任张某被黔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4年12月的一天晚上,黔江某镇中学初二学生李某找到老师张某补习功课。在张的寑室里,张将李某拉到怀里动手动脚。李某挣扎,张称:“下个学期学校要开生物课,我提前给你补课,你明年学生物就简单了”。不谙世事的李某不再反抗,张某将李某强奸。李
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没几天就表现异常,有时竟以头撞墙;接受审讯时,张也答非所问。经医学鉴定认定:“张某患有拘禁性精神障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