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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告赢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5:52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穴袁丁 李鸣 实习记者 谢斌?雪 两人因工作产生了“摩擦”,被打方找到打人方说事论理时,却被公安机关定性为寻衅滋事,对此不服的当事人便将下达处罚决定的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一纸诉讼送上法庭,最终得以胜诉。

  据了解,2005年1月31日上午,渭南市建设局干部侯某因工作上的一些事务与该单位的局长张某发生争执。该局办公室主任高某以劝阻为名对侯某施以拳脚,致使侯某旧病复发
,鼻血不停的流,随即住院治疗。当日21时许,侯某的弟弟及侯某的侄儿到高某的办公室与高某说事论理,双方发生厮打,侯某的妻子也闻讯赶来劝架。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站南派出所接到110报警后,现场传唤了双方当事人。原以为事情就此终结,可是过了两个月后,2005年3月9日,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却以“涉嫌寻衅滋事”对侯某的妻子曹女士及侯某之弟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对侯某的侄子作出行政处罚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越想越不服气,便一纸诉讼将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推向被告席。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受理并下达了撤销被告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渭公临决字?穴2005?雪第396号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00元的受理费由临渭分局承担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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