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告赢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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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5:5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穴袁丁 李鸣 实习记者 谢斌?雪 两人因工作产生了“摩擦”,被打方找到打人方说事论理时,却被公安机关定性为寻衅滋事,对此不服的当事人便将下达处罚决定的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一纸诉讼送上法庭,最终得以胜诉。 据了解,2005年1月31日上午,渭南市建设局干部侯某因工作上的一些事务与该单位的局长张某发生争执。该局办公室主任高某以劝阻为名对侯某施以拳脚,致使侯某旧病复发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受理并下达了撤销被告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渭公临决字?穴2005?雪第396号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00元的受理费由临渭分局承担等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