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伤人谁来埋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8:4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4月15日讯(记者张延平)4月12日上午,大风将兴隆路一块搁置在仓库屋顶上的废弃广告牌刮落,砸中了一名路人头部。伤者杨先生要求仓库负责人支付治疗费用,但对方却表示广告牌不是仓库所有,拒负责任。杨先生表示,等他伤愈之后,若仓库负责人再拒付费用,他要将仓库管理方告上法庭。 4月12日8时许,杨先生步行至兴隆路129号院外时,一阵狂风刮过,他被一样东西砸
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李燕华律师认为,,作为仓库管理方,刘某仓库上的搁置物砸伤了杨先生,事实清楚,仓库管理方应负承担事件的民事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