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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腿业务点出租“临时爸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09:55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在温州市区做跑腿业务的四川荣县人邹某,竟做起“出租爸爸妈妈”的生意。昨天,邹某在市区公园路举起牌子,向三缺一家庭出租临时“爸妈”,参加五一、十一旅游,从中收取介绍费:若有女士应聘当妈妈,收介绍费100元;男士应聘当爸爸,收介绍费200元,充当爸爸或妈妈的酬劳则由应征者与雇主面议。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市区公园路中山公园前面看见,邹某举着广告牌穿梭在人
群中,不断吆喝着:“出租爸爸妈妈,欢迎单身男女报名参加。”邹某说,今年3月份,他干起了一人跑腿服务,给装潢公司、保险公司、汽车销售公司等送信函,一天收入约为50元至80元,一个月除去生活开支外仅剩几百元钱。一次,他在网站看到了出租临时爸妈的信息,受此启发也干起了此项业务。

  邹某说,现在有不少单亲家庭,要不缺少爸爸,要不缺少妈妈,或者两人中一人长期在外。节日到了,租一个临时爸妈组成完整的三口之家,让孩子快乐地出游。邹某说,他想通过举办这样的活动,来提高他跑腿服务点的知名度,干好了,还有一笔不错的收入。当记者问他怎么保证安全时,他说,报名时凭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等,具体操作由旅游公司负责。他向记者夸下海口,一定会有许多人报名的,同时会有旅游公司主动找他谈生意。但记者在现场观察了近两个小时都无人问津,邹某自己也承认,当天他还没招到一个人,也没有哪家旅行社愿意与他合作。

  一些市民觉得邹某的举措有创意,但不少市民不赞成这种做法。市民何跃说,这是炒作,没有人会相信,估计也没什么人报名,因为缺乏安全保障。

  据悉,广西南宁此前在全国率先开展过“出租爸爸,100元一天”的业务,当时有关法律专家对此持反对意见,称“出租爸爸”还没有一定的行业规范,难保不发生意外。据了解,邹某的跑腿服务点属无证经营,这次,他的“出租爸爸妈妈”业务更属于违法经营。

  温州某旅游公司负责人说,这种做法比较荒诞,简直是乱点鸳鸯谱,会对孩子产生误导。临时搭配的爸爸妈妈安全不能保证。市旅游局有关人员对此事也持反对态度。

  本报记者 陈忠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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