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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接触钱币被逮 遭解职索要六万补偿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0:5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一公交车驾驶员接触乘客钱币时,被公司纠察逮住,并现场录了像。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该驾驶员将所在公司告上法院,索要补偿6.8万余元。日前,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42岁的秦国民(化名)家住建邺区。他诉称,1998年,他被一公交公司聘为公交车驾驶员,当时合同约定: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当,应付给对方违约金1万元。

  去年10月,这家公交公司在10辆无人售票车上,试装新型投币箱,秦国民驾驶的车辆也在其中。这种新型投币箱分纸币、硬币两个投币口,因设计不太合理,一时不能适应的乘客,经常将钱投到投币箱的外面。

  秦国民说,去年11月24日上午9点,他驾驶公交车到终点站时,发现投币箱外面有钱,就将钱捡起来,准备将钱投入投币箱。可这时,车门外冲进3名公司纠察,举着摄像机边拍边让他不要动。秦国民赶忙解释。解释不成,他又拨打110报警,同时还掏空自己的衣服口袋,证明自己的“清白”。

  事后,秦国民被公司要求回家“休息”。若干天后,他得知,他已被公司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秦国民认为,公司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合同,违背了合同约定,也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为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补偿责任。申诉到仲裁委被驳回后,今年3月,秦国民将这家公交公司告上玄武区法院,索要经济补偿6.8万余元。

  庭审时,被告公交公司辩称,公交车驾驶员不准接触乘客钱币,是公交行业的规定。另外,原告被拍录像时,是从投币箱内抓钱,并非在外面捡钱。如果在外面捡钱,也应当着乘客面,再投到投币箱,或到终点站时,让站长把钱投到投币箱。虽然如此,被告还是愿意给原告1万元补贴。

  因原被告对补贴数额争议太大,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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