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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多收费七种表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0:56 今晚报

  本报讯 本市客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近日查处了多起出租车司机多收费的问题,责令他们退回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客管部门提醒,出租车司机多收费有七种表现。

  行为之一: 前一趟业务结束,不将计价器“归零”,而将金额累加到后一趟业务。

  2月18日,南开区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杨某,运送乘客王女士从引河桥到韩家墅,收取了乘客27.5元费用。王女士向客管部门投诉,经核查,从引河桥到韩家墅只需15.5元打的费,杨某多收了乘客12元。

  行为之二:不使用计价器收费,而是议价多收费。

  2月18日,河北区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刘某,运送乘客李女士从西站大丰桥长途汽车站到白堤路荣迁东里,收取了李女士20元车费。乘客向客管部门投诉,经核查,从西站大丰桥长途汽车站到白堤路荣迁东里只有7.5公里车程,司机只应收取15.5元车费。

  行为之三:计价器损坏,本应修复后运营,却用里程表计价收费。

  河东区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龚某,2月13日载乘客班先生从井冈山路到奥的斯电梯厂,收取了班先生20元车费。班先生向客管部门投诉,经查实,从井冈山路到奥的斯电梯厂只有7.5公里车程,司机只应收取15.5元车费。司机杨某却谎称看错里程表了。

  行为之四:在计价器收费之外加收等候费。

  河东区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李某,1月22日从南市食品街运送苏女士到滨江商厦,计价器显示金额为8元,车程为1.8公里,6分钟等候时间。司机李某却向乘客额外收取了1.5元等候费。

  行为之五:故意绕道多收费。

  和平区某出租汽车公司出租车司机赵某,运送乘客李先生从西站到东站倒车,拉着乘客绕了一大圈,才将他拉到东站,最后收了李先生29元车费。

  行为之六:加收所谓“停车费”。

  河西区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王某,运送陈先生一行三人从东站到南开大学,其中一位乘客在天津大学东门下车,出租车司机王某却向三位乘客加收了2元“停车费”。陈先生向客管部门反映,客管部门答复说不准另外收取“停车费”。

  行为之七:“摞活”多收费。

  红桥区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周某,承揽刘女士等三人一起从长途车站打车,其中二人中途分别在劝业场、国际商场下车,最后一人在佟楼下车,司机周某分别向三人收取了8至13元不等的车费。刘女士向客管部门反映,客管部门明确答复应按一趟业务收费,向三人分别收费是违规行为。

  客管部门对于以上这些违规出租车司机给予了严厉处罚,责令他们退回非法所得,并根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处以罚款。客管部门提醒市民乘客,如果遇到出租车司机多收费等违规行为,可投诉。投诉电话:23549000。投诉信寄本市河西区平山道2号,客管办稽查处信访科收,邮编300074。 (丁颖磊 杨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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