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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两企业沉着应对打赢汽车“巨头”专利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2:02 大华网-汕头日报

  本报讯(记者苏伟钿、杨文兴通讯员袁富国)面对驰名世界汽车“巨头”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澄海区两家名不见经传的企业沉着应对,经过一年的据理力争,积极应诉,终于打赢这场突如其来的“专利战”。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德国宝马公司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不成立,我市企业5项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2004年12月初,澄海区瑞兴公司等两家企业,同时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转来的请求人为德国宝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他们两家企业的5项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有关材料。早在
2003年8月,我市两家企业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5项玩具汽车的外观设计专利,于2004年3月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而宝马公司称:在以上专利申请日以前,他们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了相近似产品的外观设计,以宝马公司通用车型按一定比例缩小后的轿车模型与5项专利相比,形状相同,图案相近似。碰到专利纠纷,对该企业来说可谓是“媳妇坐轿头一遭”,况且对方是驰名世界的“汽车巨头”,如何应对,心中无数。于是,将求助的眼光投向市专利保护协会和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急企业之所急,经收集证据、仔细对比分析企业相关专利资料及宝马公司提供的证据发现:两者间存在较大差异,其中两项专利与无效请求的证据不同达20多处。特别是其中一项汕头企业专利是双座玩具车,对方提供的证据却是单座模型车。企业自主创新的产品,并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又何惧应诉。在收集有力证据后,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意见陈述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虽然两者在外观设计上有些相近似,但在内部设计上不尽相同,一般消费者关注玩具汽车不仅是整体外部造型,更对玩具汽车的座位、方向盘、尾箱等部件及部件的实用性外观设计施以较强的注意力,况且宝马公司的专利产品用途是作为交通运输的工具,而澄海企业的专利是作为娱乐用途的玩具类产品,两者既不相同也不相近似。于是认为宝马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一年的应诉使企业倍感产品创新和专利保护的重要性。目前已拥有30多项外观设计专利的瑞兴公司等两企业,近日又一口气申请了7项专利。据悉,宝马公司目前正就其中一项专利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市企业也正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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