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智障邻居去湖南弄丢了 法院:赔付其家属1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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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5:0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叶明蓉 实习生 肖如意 通讯员 凌先明) 张贻喜家住硚口区,有轻度智障,一直靠为死者整装和迁坟谋生。在亲朋好友的关照下,日子过得还算安定。 “老张,想不想跟我去湖南捞点钱?”1999年2月初,张贻喜的邻居邵尚(化名)私下问张贻喜。得知一路有邵尚陪伴,1999年2月18日,张贻喜打点行李,未告知家人,跟随
6天后,在湖南的迁坟事情告一段落,很少出远门的张贻喜开始想家了。经他再三要求,邵尚只好委托其弟邵秉(化名)先将张贻喜带回武汉。但就在火车站买票时,邵秉自己买了一张卧铺票,而让张贻喜独自一人坐硬座。 火车快到武昌火车站时,邵秉发现,张贻喜不见了!在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后,张贻喜妻女将邵尚、邵秉告上法庭。 经审理,法院认为,邵尚、邵秉明知张贻喜是智残人,其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因此邵尚、邵秉把张贻喜带到湖南和带回武汉期间,应对张负监护责任。由于两人疏于监护、管理,是造成张贻喜一直下落不明的直接原因,并产生了宣告死亡的后果,应该承担过错责任。 昨日,记者获悉,硚口区法院已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由邵尚、邵秉共同一次性赔偿张贻喜妻女人民币1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