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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代孕生下女儿遭毁约养女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5: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记者“卧底”代孕网站,为你揭开“有偿代孕”的黑色面纱

  我国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但一度陷入沉寂的“代孕网”近日又开始暗流涌动,从事非法的“有偿代孕中介”,原来完全在地下进行的有偿代孕交易正慢慢“半公开化”。昨日,一位曾经为人代孕的女士袒露,代孕简直就是她人生中的一场噩梦!然而,究竟是什么魔力使代孕市场“暗流涌动”?近日,记者历时一周,“卧底”代孕网站,终于揭开
“有偿代孕”的黑色面纱。

  A .案例

  一次代孕换来一生的痛

  代孕到底是如何交易的?为了搞清代孕的全过程,昨日,记者辗转联系上了曾经为人代孕过的罗女士。

  我们约好在一家茶楼见面,在午后暖暖的阳光下,罗女士的出现却让我们不禁打了一个寒噤:她憔悴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浑身包裹在黑色里,让人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在她身后,跟着一个怯生生的小女孩,大概3岁左右,睁着大大的眼睛四下张望。坐下以后,罗向记者讲述了她在广东经历的那段“代孕人生”。

  罗女士出生在四川一个偏远的小山村。4年前,她初中毕业后就南下打工到了深圳。由于学历很低,在深圳一个多月还没有找到工作。

  2002年5月的一天,一个街头广告改变了她的命运。当时,在深圳某医院门口的电杆上,贴着这样一个小广告———“5万—20万招代孕女性!”“小妹妹,代孕一次5万—20万,想不想发财呀?”一个小平头涎着脸对她说。她跟着“小平头”去了。“要不是山穷水尽,我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个样子……”说到这里,罗已潸然泪下。

  “小平头”自我介绍姓徐,山东人。徐某试探地问罗:“如果你愿意,我给你10万!”罗一听“10万”,心跳都加速了:“我当时想,10万块呀,一辈子也挣不到的10万啊!”徐某继续鼓吹:“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帮人家生一个儿子。你一生完孩子,马上就离开深圳,只要你自己保密,没有人会知道。”就这样,罗女士被打动了。接下来,她和一名港商签下了“代孕合同”。合同约定,罗为港商生一个儿子,“事成后,甲方(港商)支付给乙方(罗女士)人民币10万元”。

  十月怀胎,罗女士却生下了一个女儿,港商翻脸不认人了,只肯给2万元“补偿”,而且连这个孩子也不要了。如今,罗女士独身一人带着孩子,尽管早过了该出嫁的年龄,但她表示“新娘子这个神圣的称谓已经与我无缘了”。昨日,她指着小女儿歉疚地说:“孩子都长这么大了,还不知道父亲是谁,将来我也不知道怎样告诉她这一切。这简直就是我人生中的一场噩梦啊!”

  B .网站

  代孕中介 代孕女身价分九等

  近段时间,互联网上陆续出现代孕网站,并大胆地打出代孕广告———“爱心代孕、免费提供代孕相关信息服务”;“只要花几万元就可以让别人给你生个孩子”……无一例外,代孕网站都宣称自己具有“合法备案注册”身份。

  “AA69爱心代孕网”宣称自己是“中国首家且惟一真正代孕网”!“爱心代孕充分保障了不育女性和健康丈夫的生育权……”这家总部在武汉的网站广告语极为煽情,公开招聘“代孕妈妈”、联络代孕需求者。该代孕中介机构在全国很多省份设有代理点,而四川代理点的负责人是“唐小姐”,电话:13808049×××;QQ:200860××。

  记者登录该代孕网站发现,最吸引眼球的是“推荐人选”,上面详细罗列着“本科学历年轻靓女”、“离异貌美少妇”等代孕者的详细情况。网站的说明还赫然写着“5万—20万招代孕女性”!并公布了他们在全国20多个省市办事处的联系人电话。

  记者注意到,代孕网站将代孕者分成A—I等9个等级———A级:爱心补偿纯待遇4万元,初中学历,容貌一般;B级:爱心补偿纯待遇5万元,高中学历,容貌一般;以此类推,到了I级则纯待遇达10万元以上。而所谓的纯待遇,就是除去生活费、房租费、检查费、产费等相关代孕支出的净补偿待遇。

  网站明确要求,代孕需求者支付以下款项:支付网站费用(网络维护费5000+信息中介费5000+相关差旅交通食宿费用);各项事前体检费用;怀孕前支付志愿者(代孕者)误工补助、志愿者交通费;怀孕期间,志愿者的体检、保姆生活起居等一切费用;婴儿满月之前的体检生活起居等各项费用和亲子鉴定费用、支付志愿者的纯补助费。记者细细算了一笔账,按A级计算,一个代孕需求者最低大概要花12万—15万元。

  C .调查

  代孕者代孕中介单线联络

  为了摸清代孕中介在网上的操作手法,记者特意申请了一个QQ号,并与一个代孕网站负责人通过QQ取得了联系。4月12日下午,记者在网上终于和该负责人“碰头”。该负责人自称姓付,他上线后的第一句话就问记者是否需要志愿者(他们称代孕者为志愿者),“全国各地,保证满意。”

  记者问付某:“代孕是否合法?”他迅速打出“合法”两字。但不管记者怎样追问,付都拒不透露有关代孕者的任何信息,并以有事要办为由下线了。4月13日下午3时,记者拨通了付某留在QQ上的联系电话,谎称急需找一个代孕者。付说:“没有问题,你想要哪儿的都有。”记者表示,自己是成都人,希望找一个成都的代孕者。付说,成都的可能不行,“要不你找一个远点的吧,把志愿者安置在成都就行了。”当谈及代孕价格时,付说,都是明码标价,“按需求等级收费”。记者再次追问代孕是否合法时,付暧昧地回答说:“不违法,但也不合法,中国法律不保护这项工作。但如果没有抓到的话,那就没事。”

  随后,记者又在网站上了解到,代孕网还拟定了一个“代孕合作协议合同”范本,规定代孕方在每周必须享受三次以上外出散步的机会,但可以让代孕需求者指定专人陪护。

  昨日下午,记者又打电话联系付某,但此时接听电话的人变成了一个自称姓刘的男人,记者和他约好,十分钟后网上见。在网上,记者提出索要志愿者的资料,刘当即断然拒绝:“这肯定不行,这是单线联系的。”当问到是否成功帮人做过代孕服务时,刘表示,“那当然!”并十分“专业”地告诉记者:“现在不孕家庭大概占到所有家庭的10%左右,这(代孕)是一个很大的市场。”

  记者提出要面见志愿者,刘提出了三个“面见”方式:第一到宁波去当场看,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二,告诉真实身份,把身份证、工作证、工作单位、家庭电话等email过去,身份核实后就可告诉代孕者的联系方式;第三,汇款1000元给代孕中介,作为不泄漏志愿者情况的保证金。刘表示,如果三种方式都不满意的话,他可以带志愿者来成都见面,但前提是必须解决来成都的所有费用。记者问,一般多少人过来?刘表示,暂时说不清楚,但“肯定不少,还必须把1万元中介费打到我们指定的账户上。”谈了一两个小时,见记者光问不做“决定”,刘产生了怀疑:“你到底要选择哪一种?拖拖拉拉的搞什么鬼?”随即,刘忿忿然地下线了。

  D .观点

  律师:绝对禁止 代孕非上策

  针对通过网络暗箱操作的“有偿代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成都律师表示,卫生部明确规定,中国严禁把人工生殖辅助技术商业化和产业化,禁止实施代孕技术。而我国法律也明确禁止代孕行为,并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因此,以盈利为目的代孕,是置法律和伦理常情于不顾的行为。代孕者用其身体作为怀孕工具,本身已违反了伦常。代孕中介机构不顾法律约束,将女性身体作为商品,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应该加大力度打击。

  该律师同时表示,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公民的生育权,虽然禁止代孕的理由是担心可能出现的伦理问题和带来社会混乱,但如果代孕者提供的是一种不存在性接触的怀孕服务,代孕者既不是买卖孩子,也不是出卖子宫,利用代孕技术为人类造福的目的是可以达到的。

  该律师表示,代孕技术存在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但社会对代孕技术的需求有正当的基础,代孕技术的积极意义也不可抹杀。如果人类生殖障碍型疾患增多的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对代孕技术的需求还会进一步增多。从长远来看,绝对禁止代孕技术的应用并非上策,采取在法律控制下的有限制施行的办法比较稳妥。

  社会学者:提倡领养 反对代孕

  昨日,社会学者马浩鑫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孕不育毕竟是痛苦的,但代孕将涉及一些伦理问题:一是亲子关系的认定难题,代孕所生的孩子一般只与“父”或“母”的一方有血缘关系,目前法律上对代孕子和亲子还没有详细的规定;二是由于事实上的亲子和法律上的亲子的分离,在遗产继承上将带来麻烦;三是代孕子在法律上是否享有了解其真实身世的知情权,如果有,则其知情权又和父母的隐私权产生冲突;同时,如何收集、管理这些代孕亲子的信息资料,以免日后出现近亲结婚甚至乱伦的行为至关重要,但这又和代孕当事人之间的保密要求形成冲突。“由此看来,代孕不是一个上佳选择!不孕不育家庭可去医院治疗,治疗不行的话可以到孤儿院领取。既然能容忍孩子有两个母亲,既然能容忍孩子来源于一个陌生人,那还有什么是不能容忍的呢!”

  马浩鑫先生称,从孤儿院领养几乎没什么风险,也没什么压力,而代孕就不同了,其家庭承担的风险以及所承受的压力是无法想象的。再者,领养也是献爱心的一种高尚行为,虽说更多的是为自己,但也能更好地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

  石博升 实习生 彭欣 记者 宋永坤 摄影 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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