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法院帮外地人向本地人“讨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5:11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 “不偏袒本地被执行人,不歧视外地申请人。”4月初,接到取款通知的内蒙古商都县阳高村农民郭秀高兴地来到原平市法院,把执行回的6500余元货款拿到手,并高兴地称赞法院公正执法。 1995年至1999年,郭秀曾委托原平市人齐某推销产品,齐某除付给郭秀大部分货款外,还欠6500余元。郭秀多次从千里之外的内蒙古前来催要无果,后向原平市法院提起诉讼
(贾双怀)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