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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法院帮外地人向本地人“讨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5:11 山西日报

  本报讯 “不偏袒本地被执行人,不歧视外地申请人。”4月初,接到取款通知的内蒙古商都县阳高村农民郭秀高兴地来到原平市法院,把执行回的6500余元货款拿到手,并高兴地称赞法院公正执法。

  1995年至1999年,郭秀曾委托原平市人齐某推销产品,齐某除付给郭秀大部分货款外,还欠6500余元。郭秀多次从千里之外的内蒙古前来催要无果,后向原平市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郭秀的请求,但被告以无钱为由一直拒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齐某多次与原平市法院法警“捉迷藏”,法警在对其家属劝说无效的情况下,通过走访知情人和蹲点守候,历时2年6个月后终于将躲逃在外的齐某截获并予以司法拘留,齐某一次性履行了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

  (贾双怀)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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