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男子与未满14岁女友发生关系被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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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8:48 新文化报 | |||||||||
本报四平讯(记者 陆续 张林林) “我真的不知道她是未成年人,真的不知道……”小陈在走进看守所的那一刻,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 29岁未婚青年小陈家住梨树县十里堡镇八棵树村5社,一个月前的一天,同村的小丽(化名)找到他,称家里有些农活需要帮忙,热心的小陈便到小丽家。小丽的父母多年前离异了,她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在四平打工,只有小丽一人在家。小陈干活很卖力,小丽对他
4月11日,小丽和父亲顶嘴被打了一个耳光。之后,父亲便回到四平打工去了。独自一人在家的小丽越想越委屈,一天内给小陈打了7个电话,希望小陈安慰她。当日19时许,小陈找到小丽,两人在野外散步时发生了关系。事后小丽向婶婶讲了此事。 12日,小丽的叔叔婶婶带着她到十里堡派出所报了案,“我家的孩子被人强奸了,她还未满14岁,是幼女啊!”民警立即将小陈传唤到派出所。 “你知道小丽多大吗?”面对民警的讯问,小陈交代,他和小丽认识时问过她多大,当时小丽说自己17岁,“我看她长得很成熟,就相信了,谁成想她不到14岁啊!”小陈一脸茫然。 目前,小陈涉嫌强奸幼女罪已经被梨树警方刑事拘留。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