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卧底”代孕网站 揭开一次净赚20万的秘密(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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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9:22 国际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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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调查 代孕者代孕中介单线联络 为了摸清代孕中介在网上的操作手法,记者特意申请了一个QQ号,并与一个代孕网站负责人通过QQ取得了联系。4月12日下午,记者在网上终于和该负责人“碰头”。该负责人
记者问付某:“代孕是否合法?”他迅速打出“合法”两字。但不管记者怎样追问,付都拒不透露有关代孕者的任何信息,并以有事要办为由下线了。4月13日下午3时,记者拨通了付某留在QQ上的联系电话,谎称急需找一个代孕者。付说:“没有问题,你想要哪儿的都有。”记者表示,自己是成都人,希望找一个成都的代孕者。付说,成都的可能不行,“要不你找一个远点的吧,把志愿者安置在成都就行了。”当谈及代孕价格时,付说,都是明码标价,“按需求等级收费”。记者再次追问代孕是否合法时,付暧昧地回答说:“不违法,但也不合法,中国法律不保护这项工作。但如果没有抓到的话,那就没事。” 随后,记者又在网站上了解到,代孕网还拟定了一个“代孕合作协议合同”范本,规定代孕方在每周必须享受三次以上外出散步的机会,但可以让代孕需求者指定专人陪护。 昨日下午,记者又打电话联系付某,但此时接听电话的人变成了一个自称姓刘的男人,记者和他约好,十分钟后网上见。在网上,记者提出索要志愿者的资料,刘当即断然拒绝:“这肯定不行,这是单线联系的。”当问到是否成功帮人做过代孕服务时,刘表示,“那当然!”并十分“专业”地告诉记者:“现在不孕家庭大概占到所有家庭的10%左右,这(代孕)是一个很大的市场。” 记者提出要面见志愿者,刘提出了三个“面见”方式:第一到宁波去当场看,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二,告诉真实身份,把身份证、工作证、工作单位、家庭电话等email过去,身份核实后就可告诉代孕者的联系方式;第三,汇款1000元给代孕中介,作为不泄漏志愿者情况的保证金。刘表示,如果三种方式都不满意的话,他可以带志愿者来成都见面,但前提是必须解决来成都的所有费用。记者问,一般多少人过来?刘表示,暂时说不清楚,但“肯定不少,还必须把1万元中介费打到我们指定的账户上。”谈了一两个小时,见记者光问不做“决定”,刘产生了怀疑:“你到底要选择哪一种?拖拖拉拉的搞什么鬼?”随即,刘忿忿然地下线了。 D .观点 律师:绝对禁止 代孕非上策 针对通过网络暗箱操作的“有偿代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成都律师表示,卫生部明确规定,中国严禁把人工生殖辅助技术商业化和产业化,禁止实施代孕技术。而我国法律也明确禁止代孕行为,并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因此,以盈利为目的代孕,是置法律和伦理常情于不顾的行为。代孕者用其身体作为怀孕工具,本身已违反了伦常。代孕中介机构不顾法律约束,将女性身体作为商品,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应该加大力度打击。 该律师同时表示,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公民的生育权,虽然禁止代孕的理由是担心可能出现的伦理问题和带来社会混乱,但如果代孕者提供的是一种不存在性接触的怀孕服务,代孕者既不是买卖孩子,也不是出卖子宫,利用代孕技术为人类造福的目的是可以达到的。 该律师表示,代孕技术存在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但社会对代孕技术的需求有正当的基础,代孕技术的积极意义也不可抹杀。如果人类生殖障碍型疾患增多的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对代孕技术的需求还会进一步增多。从长远来看,绝对禁止代孕技术的应用并非上策,采取在法律控制下的有限制施行的办法比较稳妥。 社会学者:提倡领养 反对代孕 昨日,社会学者马浩鑫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孕不育毕竟是痛苦的,但代孕将涉及一些伦理问题:一是亲子关系的认定难题,代孕所生的孩子一般只与“父”或“母”的一方有血缘关系,目前法律上对代孕子和亲子还没有详细的规定;二是由于事实上的亲子和法律上的亲子的分离,在遗产继承上将带来麻烦;三是代孕子在法律上是否享有了解其真实身世的知情权,如果有,则其知情权又和父母的隐私权产生冲突;同时,如何收集、管理这些代孕亲子的信息资料,以免日后出现近亲结婚甚至乱伦的行为至关重要,但这又和代孕当事人之间的保密要求形成冲突。“由此看来,代孕不是一个上佳选择!不孕不育家庭可去医院治疗,治疗不行的话可以到孤儿院领取。既然能容忍孩子有两个母亲,既然能容忍孩子来源于一个陌生人,那还有什么是不能容忍的呢!” 马浩鑫先生称,从孤儿院领养几乎没什么风险,也没什么压力,而代孕就不同了,其家庭承担的风险以及所承受的压力是无法想象的。再者,领养也是献爱心的一种高尚行为,虽说更多的是为自己,但也能更好地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石博升 实习生 彭欣 记者 宋永坤 摄影 郭强)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