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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有此人离婚与妻算米钱(416)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9:57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陆川讯陆川县温泉镇何先生为逼妻子离婚,逃避家庭责任,可谓是用心良苦。离婚时居然还和妻子清算米饭钱,真是笑煞人。

  何先生是陆川县某中学资深教师,收入颇丰,妻子是某事业单位临时工,每月收入两三百块钱。两人婚后生育一女,因感情不合,已经闹离婚多年。何先生根本不住在家里,也不花钱照顾家中妻子和女儿,妻靠两三百块钱养育女儿和支撑这个家,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但为了女儿,一直不肯放弃这个家,面对一直逃避责任不肯归家的丈夫,只好请单位领导出面到丈夫的单位交涉。最后,因领导的干涉,何先生终于回家和妻子、孩子住在一起。可是,为了逼妻子同意离婚,何先生虽然住在家中,却和妻子、女儿分房而居,也不承担任何家庭责任,从来不和妻子在一起吃饭。他每餐买一斤米回家,煮好了自己一个人吃。更为可笑的是有时一次性买回几十斤米,但都锁起来。女儿生病了也不给钱治病,还要责骂自己的孩子不该得病。妻子微薄的工资确实是很难支撑,在热心人的劝说下,终于同意离婚,但希望孩子能判给自己,何先生每月支付一定抚养费,可何先生说:“抚养费我一分钱都不会给的……,结婚以来家里吃的米都是我妈从老家运来的,你先把那些米钱清算了吧!” (罗凤美)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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