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2:43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毛懿

  上法院打官司是既劳心又费钱的事,可往往并不是真有解不开的结,只是双方都不肯让步,要争口所谓的“气”。浦东新区法院近期推出一项新举措,即在市民已经起诉,但法院还未开庭之前,刻意留出20天来,让法院特聘的调解员和双方进行家庭聊天式的沟通。实行2个月来,效果很好,432件案件中,69%的诉讼当事人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调解或撤诉。
当事人和法院都因此大大节省了人力和资金成本。

  和目前一般的诉前调解不同的是,经过浦东新区法院诉前调解的案件,立案庭安排书记员记录,制作诉前调解笔录,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浦东新区法院副院长汤黎明法官说:“如果当事人一方反悔,另一方就可以直接拿着民事调解书,到法院执行庭要求执行。这就保证了诉前调解的法律强制力。”

  争的只是一口气

  张先生被物业公司告了。原来他的房子墙面严重渗水,花了20多万元的装修全部敲光,气得他再不肯付物业管理费了。

  昨天上午,张先生来到诉前调解室。一进门就看到几张沙发围成半圆形,墙上挂着一个大书的“和”字。坐在沙发上,张先生一边喝着茶,一边对物业公司员工打趣说:“脸不要板着嘛,我认识你,来我们家好多次了。”这话把大家都逗乐了。

  张先生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份法律文件,刚想照读,却听诉前调解员庄建英说:“你们肯定都有各自的道理,咱先不谈法律依据,就说说心里话。”这让张先生轻松多了:“还以为得把你、我‘翻译’成原告、被告,争来争去都得说什么法律、证据。”

  张先生倒了一肚子苦水,物业公司也连连叫冤,眼看双方开始互相体谅,庄建英才说:“房屋质量问题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应该找开发商。你们之间则是物业管理合同关系。”经过一番劝解,张先生终于心悦诚服,答应当天下午就补交物业管理费。

  昨天一天,诉前调解室安排了17个案子当事人调解,10位当事人接受了调解。

  多给当事人20天

  正如张先生这般,老百姓打的多是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简单的民商事案件。“这些案件判决其实不难,但关键是要解开当事人心里的疙瘩,因为如果解不开,即便判了,他们也还会上诉、上访。”浦东新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说。

  那解开疙瘩的工作是不是可以放在开庭前做呢?于是,在起诉后、进入诉讼程序前,法院刻意留出20天时间,让当事人自己挑选一位诉前调解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再进入诉讼程序。

  法院聘请的第一批6名诉前调解员都是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和律师。法院工作人员解释说:“法官缺乏亲切感,而且法律语言让老百姓觉得较难理解,会影响调解的效果。”

  布置调解室时,法院也动足了脑筋:“法庭上法官居高临下,对立双方面对面,互相瞪眼。而诉前调解的现场则是沙发围成圈,就如家庭会客厅。”

  省下时间和金钱

  进入诉讼程序前调解成功,好处显而易见:不仅节省当事人时间精力,还能在诉讼费上有所优惠。

  浦东新区法院规定,接受诉前调解的当事人达成协议并且当场结清的,决定撤诉的,都不必付费。民、商事案件一般只收普通案件收费的10%和20%。

  汤黎明法官说,案子逐年增长,但法官数量没有增长,一位民庭法官可能每天审理2到3起案件,任务艰巨。实行诉请调解程序之后,预计到今年年底,事实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将被“分流”3000余件,法官将有更多时间专注于专业疑难案件,不断提高审判质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