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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承包人意外身亡 所有权归属争论不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8:4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一座村办集体砖瓦厂负责人意外身亡,围绕村中的惟一企业的承包权归属问题,村民和砖瓦厂负责人的家属争论不休。

  大通县鲍家寨东村(下称鲍东村)有一座占地140亩的集体砖瓦厂,2005年9月,承包人王俊宝因车祸意外身亡。王俊宝身亡后,鲍东村村民认为村委会同王俊宝签订的砖瓦厂承包权应该自动终止。但是,王俊宝死后,砖瓦厂却由他的儿子王生彪继续经营。鲍东村党
支部书记陈明山告诉记者,村民们认为砖瓦厂承包合同是村委会同王俊宝签订的,现在王俊宝去世,合同应该自动终止。而王生彪根本没有资格继续履行合同。据记者了解,鲍东村的砖瓦厂每年向鲍东村上交4万元的承包费。

  4月14日,记者找到了王生彪。他说,现在砖瓦厂的生产已经非常艰难,他本人并非愿意经营这座濒临破产的集体企业。王生彪告诉记者,他父亲生前曾向银行贷款16万元用于砖瓦厂的生产,现在父亲虽然去世,但是贷款还必须还。现在他已经还清了银行的贷款,从这个方面来说,他必须将砖瓦厂经营到承包期规定的2007年。王生彪表示,村民的意见他可以理解,因为每个人都看到砖瓦厂的收入,却不知道这个集体企业艰难的一方面。他说,在承包到期后,他将会自动离开鲍东村的砖瓦厂。(作者: 赵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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