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口脚被踩奸杀女中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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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9:28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建明 通讯员 苏扬) 因自己脚部被放晚自修回家的女中学生冯某无意踩到,遂借机猥亵、强奸该女生并杀人灭口的阳西县溪头镇人黎才献,近日被阳江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2005年10月27日16时50分左右,阳西县公安局溪头派出所民警在该镇黄港某花园的草地上发现一具女尸。此前8个小时,派出所曾接到叶某报称其女冯某在头一天晚上上完第一
经过现场勘查和尸检,冯某属他杀,死前曾遭性侵犯。阳西县公安局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查,侦查人员在溪头中学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该校两名女学生反映在案发当月曾被一名20岁左右、身高约1.65米的男子调戏,侦查人员遂将该可疑男子列为重点排查对象,于是对现场周围的村庄、街道符合条件的男子进行排查摸底。2005年11月8日,溪头镇英厚村的黎才献被纳入侦查视线,侦查人员遂来到他家与他接触,并秘密拾取其吸烟后的烟头送检。经检验,烟头里的唾液DNA检验结果与遗留在死者冯某身上的精斑DNA检验结果相吻合。两天后,黎才献被抓获。 原来,2005年10月26日晚上8时许,黎才献在溪头镇黄港路段步行时遇被害人冯某经过,冯某为避让路中的摩托车而碰到黎才献脚部,黎才献打了冯某一巴掌,冯某骂了黎才献一句,黎即起怒火,趁机抱住冯摸冯,并要求与冯某发生性行为,即遭到冯某反抗,黎强行将冯某拖到黄港碧海花园的草地上实施强奸。强奸后,黎才献怕冯某会认出自己,于是将冯掐死,然后逃离现场。 2006年4月10日,阳江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黎才献使用暴力强奸妇女,强奸后又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由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手段残忍,判处黎才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黎才献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