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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坏三颗牙齿 获赔4万多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0: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无过错方因3颗牙受损,后续治疗费用较高,最终获赔4万多元。近日,包河区法院判决这样一起案子。

  去年8月,省某中专学校员工驾驶一辆轿车沿美菱大道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驶,到银杏苑大门附近时,与骑电动车相对方向正常行驶的纤纤手美容院员工王某相撞,两车受损,王受伤。

  当天,王在省立医院诊断为上齿一门牙外伤松动,左三牙冠折,上右门牙缺损。近3个月里,王去医院进行修复性治疗10次,医疗费花去近7000元。

  医生特别告诉她,任何修复都不是终身性的,有一定期限的,一般修复牙的材料使用寿命约5年,如损坏需要重新制作。王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计5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因被告系在职务活动时出车祸,这家学校有赔偿责任,遂判令其赔偿王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及后续治疗费4万多元。(佟泽波 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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