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郑州4月18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李和平)一个绰号为“卷毛”的歹徒,行窃后被便衣公安当场抓获,公然疯狂打伤公安人员抗拒抓捕,且归案后拒不认罪。此起罕见的“零口供”抢劫案件,近日,由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并出庭公诉,经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做出一审判决。
现年36岁的被告人任洪亮 ,系河南省鄢陵县农民,不务正业,好逸恶劳,2002年1
2月曾因盗窃,被铁路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5天;2003年12月又因转移赃物,被铁路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5天,但仍不思悔改。经审理查明:自2005年10月20日19时许,被告人任洪亮由开封车站窜上2503次旅客列车,趁4号车厢人多拥挤之机,将旅客袁某上衣口袋内的现金28元等物掏出,便衣公安人员尚某发现后立即实施抓捕,被告人任洪亮为抗拒抓捕当场用拳头朝尚某面部打了一拳,并反拧尚某的右手第五掌骨基底部完全性骨折,构成轻伤。在公安人员将其制服带离现场时,任洪亮趁机将所盗财物扔到4号车厢一个长座椅下,被公安人员提取,已如数发还被害人。从归案后到法庭上,被告人任洪亮始终拒供,并作无罪辩解,但公诉人宣读了现场7名目击证人证言以及相关证据,驳斥了被告人苍白无力的无罪辩解。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洪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旅客列车上盗窃旅客财物,被公安人员发现对其实施抓捕时,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对其行为应以抢劫罪论处,依法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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