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园林局:建休闲广场并没经过审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4:28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傅强) 湖里园林局的工作人员说,休闲广场的建设没有经过审批。 榕树被挖倒后,湖里区园林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后判断,施工不当是榕树倒掉的主要原因。根据《厦门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古树名木树冠边缘外4米范围内禁止建造构筑物,禁止堆放有害物料,禁止打桩、挖坑、取土、倾倒污水、污物。而就现场情况看,施工单位已经在树根周围铺满石子,并且准备浇倒水泥了。
湖里区园林局的陶先生说,建设休闲广场由建设局批,但是如果有涉及古树,一定要园林局批。但是榕树广场并没有经过他们审批,施工后也没有请他们现场查看。 “你们有审批的手续吗?”陶先生当面质问后浦社区居委会陈副书记。陈副书记说:“这个居委会不能承担责任,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责任要怎么负,要由法律来定。” 陶先生说:“湖里区园林局跟湖里街道签有古树名木保护的责任状,并且区财政局每年都按每株500元拨款给街道。因此,街道负有保护这些古树名木的责任。” 直接参与施工的施工方也一直没有现身。居民们说,榕树倒后,他们就不敢来了。 (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