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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一脚被处刑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4:30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陈海燕)青浦区检察院日前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对金正刚提起公诉,法院据此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家住青浦的金正刚,于1989年7月就曾因妨害公务被青浦公安局收容劳动教养2年。去年5月4日凌晨2时许,公安民警依法对一起涉嫌非法拘禁案的相关嫌疑人员实施,同时出示了警官证表明身份。传唤之前金正刚喝了些酒,借着酒劲拒不予以配合,民警只得将其戴上
手铐强行带上警车。金正刚竟然酒性大发,在警车内飞起一脚将后挡风玻璃踢碎。事后,被判了刑的金正刚还将承担警车的全部修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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