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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柜内财物不翼而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4:30 新民晚报

  在浴室洗浴后突然发现更衣柜内的财物不翼而飞,浴室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闵行法院日前作出判决,浴室应赔偿费先生财物等经济损失1200元,并向费先生口头赔礼道歉。

  丢失物品

  今年1月7日晚上,费先生来到梅陇镇上的新海浴室洗浴。进入浴池前,费先生将随
身物品和脱下的衣裤存入浴室提供的柜子里。同时,他用柜子上原有的明锁和暗锁将柜子锁好。而后,他带上钥匙进入浴池洗浴。

  可是,当他洗完浴回更衣室时,看见柜子上的明锁不知去向。他急忙打开暗锁,发现放在柜子里的手机、钱包和衣裤等物已不翼而飞!费先生立即联系服务员,并向派出所报案。

  调解无果

  事发后,派出所民警就费先生向浴室索赔一事进行调解。费先生要求浴室赔偿3000元,而浴室却表示最多补偿500元。由于双方赔偿数额相距甚远,调解未果。为此,费先生于今年2月将新海浴室告上法庭,要求浴室书面赔礼道歉、改进管理,并赔偿财产等各项损失8000元。

  管理不善

  庭审中,新海浴室认为失窃事件与浴室无关,浴室在更衣室等处张贴了提醒的告示,已尽到了提醒和管理和义务。法院认为,由于浴室在设施和管理上的不完善,造成了费先生的财物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适当赔偿费先生的损失。

  由于费先生失窃的财物价值难以认定,法庭从常人去公共浴场时所穿着和携带财物的价值考虑,酌情确定费先生失窃的财产损失金额。

  记者宋宁华通讯员杨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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