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首例信用卡有奖消费案"一审落槌 银行全额兑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5:20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按照银行定下的“游戏规则”,超市收银员李婷用357.7元的“小钱”,换来了价值2.6万余元的大奖,却在兑奖时遭到银行拒绝。

  官司和争议由此而起(本报去年7月曾作过详细报道)。昨天,南京白下区法院终于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即使李婷存在轻微的“投机”行为,银行也应该按照自己指定的“游戏规则”全额兑现奖金。

  新闻回放

  银行“赖皮”VS消费者“投机”

  去年4月到5月间,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举办龙卡“对对碰”有奖消费活动。规则如下:只要刷卡消费的购物小票后4位或后3位数字与龙卡卡号相同,就可获得相应面值的手机充值卡。

  活动开展后,龙卡用户李婷(化名)成了幸运儿,33张小票中奖,奖品总额高达2.6万余元。李婷惊人的中奖率让人无比羡慕,可银行却产生怀疑,并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李婷的33张中奖单中,90%以上来自华诚超市,而巧合的是,李婷本人就是该超市员工。此外,李婷单次刷卡金额从不超过3元,最小一笔仅0.1元,同时还有连续刷卡的行为,而且,消费总金额只有357.7元。建设银行由此认为,李婷是“恶意消费”,不应获得奖励。

  就在这时,银行又发现了一个重要细节,并由此认定李婷刷卡消费的行为无效。银行发现,李婷在购物单上的签名笔迹不一样。后经鉴定,33张中奖单中,只有4张是李婷本人持卡签字消费,其余均是其家人所为。而根据信用卡使用规定,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或转借。

  综合上述情节,银行怀疑李婷作为超市员工,有可能操控收银机,获取中奖凭证。所以,银行拒绝支付奖品。为此,李婷将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告上法庭。

  对于“非本人使用”这一点,李婷的态度很明确,她认为,卡是她的,只要她愿意,就可以委托别人使用,既然交易成功了,银行就不能因为中奖而否定她的消费行为。

  同时,关于“恶意消费”,李婷并不否认自己的“投机”行为,相反,她说,正是银行给了她投机的机会。“这根本不是恶意,我就是冲着奖去的,不想中奖,还参加活动干什么。我当时是超市员工,可银行没有规定超市收银员不能参与。我确实花小钱中了大奖,可银行也没有限制我得花多少钱呀。投机心理人人都有,这很正常,关键是我并没有违法。”

  去年7月12日,白下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起“全国首例信用卡有奖消费案”一经报道,引起各方关注,争议颇大。

  法院判决

  “投机”合法全额兑奖

  银行一口咬定“银行卡仅限本人持卡消费”,但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有明文规定“银行卡不得出租、转借”,但并没有一条法律、法规禁止“委托代理消费”。也就是说,卡的主人可以委托他人消费,但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己承担。李婷家人刷卡消费的行为合法有效。

  身为超市的员工,李婷委托家人连续小额刷卡消费,其中的一些举动着实不符合一般的消费常理。说白了,她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大量符合条件的消费凭证,有一定的投机性。银行认为这是“恶意消费”,可法院却认为这种投机性并不违法。

  法院认为,银行开展这一活动,目的就是让客户多刷卡消费。作为金融机构,银行深悉金融活动中的经营风险,可是,在这次活动中却没有对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做任何限制。银行的这个漏洞被李婷很好地利用了,既然是漏洞,只能说是银行自身没注意,从而损害了其他龙卡用户的利益,并不能说李婷的行为违法。

  据此法院判决,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在判决生效后给付李婷面值2.6万余元的手机充值卡。

  律师点评

  促进银行完善制度

  本案经过媒体的报道,曾引来法律界人士和市民的广泛关注。

  支持李婷的市民和律师表示,银行拒绝李婷的兑奖并不合适。李婷有可能钻了银行活动规则的漏洞,但只能说李婷很聪明。银行因活动规则的漏洞造成自己的损失,这正好给银行一个教训。

  而反对者则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切行为就应该按照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不允许的持卡者就不应该做。李婷作为超市的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给自己创造中奖的机会,违背了道德准则,对其他消费者也是不公平的,她是在“投机”。

  作为李婷的代理人,江苏明弘律师事务所徐顺生律师对本案的判决,有了这样一番感想:“案件开庭时,旁听的200多名法官大多数认同我的观点。”

  “本案的判决不但保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也指出了银行在信用卡管理上存在的某些问题。银行所制定的活动规则,与其行业本身应该具有的水准不相适应,银行本身应该承担这一切所产生的风险负担。本案判决的意义就在于,会提示银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银行完善信用卡的相关制度和章程;同时也促进和保护了信用卡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中奖者说

  “有谁不想中奖呢!”

  李婷中奖,基本上都是她的丈夫赵先生完成的。谈起这次中奖经历,赵先生感言颇多。

  赵先生是个刷卡族,这次“龙卡对对碰”活动,他们是通过银行寄来的宣传单得知的。一开始并没有放在心上,可无意中的一次中奖,让他对这个活动上了瘾。

  “那次真是巧合,在超市消费后,发现数字对上了,中奖了,当时还小激动了一下。”赵先生说,在多次刷卡中,他也总结了一些小窍门,增加了不少中奖几率。“我一般都会找小超市,消费的人不多,刷卡的就更少,中奖几率就大了。然后刷一笔小的,先看看POS单据的号码,如果接近我的卡号,就连续多刷几次。”赵先生笑着说,这种笨方法还是挺管用的。

  “谁不想中奖!参与活动的,都是冲着奖去的。”赵先生告诉记者,他曾经在一家超市频频刷卡,结果引起营业员不满。

  中奖本是件高兴的事,可事情发展到后来,赵先生一家却怎么也笑不起来了。“难道中奖多了也有错,有人说我们贪小便宜,我就想不通了,我一不影响别人消费,二不违法,我高兴怎么刷就怎么刷,哪儿不对呢?”赵先生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等待了9个多月,终于等来了一审判决,赵先生说,他们终于出了口气,因为法院认可了他们的行为。

  新闻链接

  刷卡两月获利百万

  合理合法的“投机”行为,如今并不少见。一个极端的例子就发生在台湾省一名27岁女孩的身上。据报道,这名女孩靠刷信用卡短短两个月获利上百万元新台币,被无数消费者奉为“卡神”。女孩名叫杨蕙如,她利用中国信托

商业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红利点数八倍送的优惠,用信用卡购买商品,然后再转卖给亲友,接着让亲友把商品放在网上拍卖,自己再从网上刷卡买回。她用这种方式迅速累积信用卡红利点数,再用点数兑换飞机头等舱机票,以半价在网上出售。短短两个月,她凭借这种方式获利上百万元新台币。叶子青陈菲杰夫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