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追逃行动成效显著 追捕逃犯70人自首3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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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5:5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长春4月18日消息(记者刘源源 通讯员祝连勇)吉林省检察机关自年初开展追逃会战以来成效显著,一批涉案数额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纷纷落网。据吉林省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报告:吉林省新华书店审计科审计员袁某挪用公款后在逃,3月20日被长春绿园区检察院在北京抓获。涉嫌受贿的某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监察处处长周某在亲属劝说下,主动到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投案自首。从年初至3月底,吉林省追捕逃犯70人,自首33人,其中百万元以上10件,千万元以上一件。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据了解,近4年中,吉林省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350名,占全省动态在逃人数的59%,占全省立案总数的16.7%,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其中2003年吉林省检察机关追回59人,涉案金额2337.6万元,自首10人;2004年追回82人,涉案金额4843.3万元,自首11人;2005年追回95人,涉案金额15877.7万元,自首15人。今年一季度追回70人,涉案金额近5000万元,自首人数33人。吉林省检察院反贪局长姜德志为我们分析了这组数字反映出的几个问题:一是从主体身份看,金融系统所占比重大,逃跑的人员中掌管现金或与现金有直接接触的窗口人员比重大;二是从犯罪性质看,贪污犯罪比重大,占75.6%;挪用犯罪次之;三是从犯罪数额看,大案比重小,一般案件比较多,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下的占30%,投案自首的多是这部分人;四是从犯罪嫌疑人地位看,普遍较低,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从这组数字我们也看出,随着追逃抓捕力度的逐年加大,新发生的逃跑个案正呈现逐年下降态势。 在追逃专项活动中,吉林省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运用远程指挥系统,一周一调度。各市州分院对特殊案件一案一分析,并直接指挥到县区院。省检察院还建立了配合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安全、电信、海关、边防等部门配合;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完善“上网追逃”和“边控”工作,扩大信息来源;建立防逃、追逃机制,探索创新抓逃、防逃新方法;还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对有功人员和单位一案一奖,逐案兑现落实,目前省检察院已发放奖金50余万元。 在发挥法律高压手段的同时,吉林省检察机关十分注重对追逃人员政策的宣传。春节期间,省检察院发布了《致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家属的一封信》,信中劝戒有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能够站到法律和正义的一边,勿心存侥幸,以至于错失良机。信中还明确告知,什么情形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什么情况可以按自首处理,什么行为可以视为重大立功表现。同时,各级检察院会同当地公安、纪检监察部门,逐个走访在逃人员亲属,发挥法律和政策的感召作用。挪用500万、贪污300万、100万的在逃人员纷纷登门自首。榆树市检察院一个月间就接待7名投案人员;长春宽城区检察院半个月有4人上门自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