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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银行卡中夹带密码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1:51 新京报

  两名保安捡到卡盗取3万元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张妍)昨日上午,两名冒名盗取存款的保安员被朝阳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

  史某和许某均是朝阳区一小区的保安员,去年11月25日史某捡到1个黑色笔记本,内
有身份证和两张银行储蓄卡,还有一张写有“密码”的字条。随后的数日,史和许一起,共支取现金3.01万元。

  数日后,失主到银行补卡时,发现卡内现金被取走才急忙报案。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史、许二人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所骗取的大部分现金已追缴,所以作出上述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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