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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巡警“终止”一恶性劫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2:00 石狮日报

  昨日,走出泉州市拘留所的黄某正等四名南安青年,对自己准备在4月9日凌晨持刀抢劫的士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

  4月9日凌晨4点40分,泉州治安巡逻大队的民警在泉州市市民广场巡逻发现了两名可疑男子,经搜查,两人身上竟藏着3把50多公分长的砍刀,还有2个硅胶制作的“鬼”脸面具……

  20分钟后,犯罪嫌疑人被带到了公安局。“身上带砍刀和面具要干什么”面对民警的询问,自称叫黄某正和黄某天的男子胆怯地回答道:“我们本来打算用它们来抢劫的士司机的钱物,后来害怕了……”

  原来,黄某正和黄某天是南安市丰洲镇人。9日凌晨2时,他俩接到同乡好友黄某山的电话,约他们一起去抢劫出租车司机。黄某山载着同学傅某木、黄某正和黄某天带着6把砍刀、4个面具,来到泉州市民广场准备作案,黄某山对另三人进行了分工……根据黄某正两人的交代,民警迅速赶往南安丰洲镇,于中午1时许,将睡梦中的黄某山与傅某木抓获。

  据黄某山交代:“自己初中毕业后,为了“自立门户”,决定“抢些钱来做生意”。于是他在网上花刀200多元购来6把砍刀和4个“鬼”面具。招来几个同学一起抢出租车。“那些的士司机和有钱人,不被‘鬼’吓着,也会被‘刀’镇住的。没想到叫到黄某正这两个“胆小鬼”,没有抢成。”

  泉州警方认为:尽管黄某山等人准备了抢劫用的作案工具,但是中止了犯罪行为,警方决定对四人实施拘留。

  昨日,走出泉州市治安拘留所的黄某正一直感叹:幸好没有抢劫,这7天拘留也算是教训。黄某天接过话茬:我们的家庭条件都不错,年轻又有体力,今后一定要靠诚实劳动来发家致富。被处予行政拘留5日而没被执行的黄某山则说:那天晚上没去抢劫,尽管被抓了,我只是在家里被父母一顿教训,要真去抢了,那这辈子可就毁了,我今后一定要向好好学习,再也不能做傻事了。(林金荣记者洪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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