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逮着就罚 您怎么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4:06 东南快报 | |||||||||
主持人 出于交际不少人要去各种应酬,席间难免推杯换盏。应酬结束,一些喝了酒的人依然驾车行驶在路上。为增强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打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今年3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出台了一项对酒后驾车进行处罚的新规定,对酒后驾车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到目前为止,该项新规定已经实施一个月了。在这项法规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市民对这项法规的议论也多了起来。下面的杨先生的情况似乎有些特殊。 简要案情 今年3月28日是杨先生多年的好友黄先生的新婚大喜之日。宴席上,杨先生免不了一番觥筹交错。 酒足饭饱后,大家都散去了。杨先生感觉有些头晕,怕自己开车回家会有危险。于是他赶紧和正在附近办事的表弟打了个电话,俩人约好先由杨先生开着自己的车到酒楼200米外的小巷口等表弟,再由表弟开车送他回家。不料当天酒楼门口正好有警察在检查酒后驾车,杨先生被逮个正着。 经查,杨先生的酒精检测结果是70%,属于酒后驾车行为(按规定,超过20%属酒后驾车,超过80%属醉酒驾车)。 “我并不是想开车回家的,我是到前面小巷里接我表弟,让他开车把我载回家。”杨先生赶忙解释道。但民警认为杨先生是在为自己找借口,不顾杨先生的辩解依照新法规处罚了他500元,扣6分并处暂扣驾驶证30天。 争议焦点 被民警处罚后,杨先生觉得自己有点“冤”。首先,他主观上知道酒后驾车的危险,自己喝酒后并没有想开车回家,而是想让表弟代驾。其次,杨先生认为交警专门在酒楼门口检查司机有没有酒后开车这个做法似乎有点欠妥,像他这样虽然是喝过酒了,但并不是想开车上路。所以交警也按照法规的规定来处罚,似乎有点不近人情,执法缺少人性化。 但也有人认为,杨先生既然喝了酒就不应该开车,他完全可以自己打车回家。万一在从酒楼到小巷这200米的路程中发生了什么意外,也是非常危险的。因此,交警这么做是为了杨先生的安全着想,处罚他也是应该的。 交警对杨先生的这一处罚,您有什么看法呢?可将您的看法和建议发短信至13788896769,也可发邮件至本栏目电子邮箱:mary8315@163.com、haot6789@sina.com,同时,您也可以到我们的QQ群里来聊聊,我们的号码是:23598867。 □相关链接 福州市公安局出台的酒后醉酒驾车处罚新规定: 1.就酒后驾车的,处500元罚款,记6分,并处暂扣驾驶证30天。 2.对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元罚款,记6分,并处暂扣驾驶证90天。 3.对醉酒后驾车的,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90天,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4.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180天,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5.对一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6.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综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