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办公室主任带人讨债刺伤欠债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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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6:2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宁军 周清) 因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宜川县物价局办公室主任马爱香带人上门讨债被拒后竟大打出手,同行者用刀将对方刺伤。 4月17日下午,记者在宜川县医院见到了被刺伤的该县牛家佃乡山羊湾村村民左向阳。他说,1999年他借了马爱香13900元,陆续还了一些后还剩下7000元。去年,经马爱香同意,他将这笔债务转给了马的亲戚王某,立下字据后就与马爱香没有债务关系。但今年3月2
处理此案的宜川县公安局秋林派出所所长邓晓斌介绍,可以认定是马爱香纠集他人伤人,但主要行凶者张强强和刘宏军、张阳已逃走。邓晓斌说,警方对此案非常重视,已要求马爱香、马海潮随时配合调查,尽快与张强强等人联系,要求3人投案。“至于是否属于刑事犯罪,还要参照张强强等人归案后的供述和左向阳的伤情鉴定而定。” 17日下午近5时,记者来到宜川县物价局,但未见到该局工作人员。在监督牌上,马爱香的职务为办公室主任。记者拨打马爱香的手机,提示已关机,她家中的电话也无人接听。昨日中午,马爱香的家人说她两三天前已经回老家了,手机没有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