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遭抢追打歹徒致其死亡被控故意伤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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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6:23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晓)成人用品商店店主夜间遭歹徒持刀抢劫,店主身中一刀后,用钢管反击并在歹徒负伤逃跑后继续追击,结果歹徒逃跑途中失血而亡。店主李学明因此被认为防卫过当被控故意伤害罪。昨日,渝中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2005年6月25日晚9时,一男子向李学明右腹猛捅一下,李抄起不锈钢管刺向对方。李在追出100多米后,歹徒因体力不支倒在地上。昨日在庭上,李学明显得有些委屈。他称,
检察机关指出,遭遇歹徒抢劫时,李学明反击无过错,但当歹徒已经逃出店外,对他的人身、财产侵害已经停止,此时李学明仍武力追击,导致已身负重伤的歹徒身亡,其行为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应属故意伤害。 李学明辩称,自己追出门后并未动手。公诉人仍称,歹徒的死因是受伤后在跑动中失血过多,若李没有追他,可能不会造成歹徒死亡的后果。法官表示,在歹徒逃离门市后,李学明如选择求救或报警等形式更恰当。法官将择日宣判。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