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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发传单可罚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6:3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房延彦)“××花园,车辆免费接送看房。”路过商业区,一张宣传单被强塞进手里……

  沈阳市民经常遭遇的这种不文明行为,将从即日起得到集中整治。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贴乱画和沿街乞讨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即日起开始施行,在人行天桥、立交桥、主要街路两侧、交通路口,派发、悬挂经营性宣传物品及销售商品的,将被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昨日记者获悉,依托《通告》的实施,沈阳市将从即日起对乱贴乱画和沿街乞讨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通告》指出,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橱窗和住宅楼擅自张贴、悬挂、喷涂各类展销订货、商业介绍、行医治病、寻人启事、失物招领、换房、介绍工作、推荐产品等招贴广告,已张贴悬挂的,由其单位、个人自今日起四日内自行清除。

  对于在限期内未清除或继续擅自张贴悬挂广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并对涂写、刻画和擅自张贴小招贴的,处100元罚款;对擅自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按照《通告》规定,沈阳市将在主要街路和重点广场设置禁止乞讨区,在禁止乞讨区乞讨的人员,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并会同公安机关移送至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站救助。

  沈阳市还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对违反通告规定的涂写、刻画和张贴小招贴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经查实的,奖励举报人50元。举报电话:16821111、22516801、2251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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