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收“押金”连骗3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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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6:5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一如皋男子在南京通过广告招聘员工,连续骗了32名应聘者共5万余元,随后卷款潜逃。近日,该男子被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今年30岁的黄祥是如皋市江安镇一名无业人员。2001年6月,黄祥伙同廖某、鞠某承租了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81号某大厦的一间房,并以此注册成立了灯具销售中心,随后该三人刊登招聘信息,向前来“公司”的32位应聘者收取500-3000元不等的“押金”,收取费用总额高达5.2万多元。去年10月,惶惶不可终日的黄祥最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丁晔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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